招考信息

2023年武汉江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复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17:10:47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函〔2023〕4号)和市教育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江夏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复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23年2月18日(周六)下午14:30开考。

2.面试地点:江夏区第五中学(江夏区沙羡街东68号)。

二、复试对象

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招聘计划与过合格线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复试环节正常开考。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的内容选自课程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与考生所报考的学段学科相一致。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育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综合运用能力。

四、入场核验和资格复审

考生当天下午13:20到达考点,做好进场准备。开考前30分钟(14:00)仍未到达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应携带本人如下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携带规定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已毕业考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须出具就业协议或工作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整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档案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

1.签到和资格复审。复试考生持上述资料于考试当天13:20到达考点,签到进行资格复审后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用品寄存。

2.抽签。复试对象在考场候考室坐定后,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当场抽签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并在抽签表、考生须知上签字确认。

3.复试。14:30开始,各组第一位考生按抽签序号从小到大,每隔10分钟由工作人员通知并带领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15:00试讲开始,各组第一位考生由引导员从备课室带领至复试室,考生试讲。以后每隔10分钟,按抽签顺序更换一个考生。

4.候分和离场。考生复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候,听取考试结果并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名后,按指定路线离场。

5.复试成绩与公示

(1)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体操计分法”计算考生复试成绩。即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复试得分。

(2)复试结束后,经审核成绩无误,在考点指定位置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1.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0.6。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对复试弃权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统一设定70分的复试成绩合格线,过线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专班将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参加复试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5.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6.复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对招聘单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xia.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1820014(江夏区教育人事科)

附件:复试考生须知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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