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聘用制人员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法警 4名
岗位二、速录员 4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一:法警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至2004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法学、刑侦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专业不限);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岗位二:速录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至2004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法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专业不限);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6、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录用后,招录人员综合年收入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 “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添加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法学及相关专业学习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司法考试证书扫描件(如未通过司考可不提交))。
立即申请职位:www.whzsrc.com/whzsrc/job/enterUserInfo?id=4153
(二)考核
因防疫需要,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上加线下方式进行考核,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地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场须携带附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速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打字的速度,以17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7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7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应聘者打字速度为9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90-60)×0.4=72分;某应聘者打字速度为1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每人可进行两次测试,每次测试3分钟,取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2、面试
面试与技能测试同步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完后即开展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3、计算总成绩
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各项成绩权重比例(职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4、咨询电话:027-87789656、027-87788281,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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