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简称长江水电集团或集团)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履行水利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围绕流域系统开发与保护,深耕金融服务、水利水电、新能源、生态环保和水文化产业等领域,提供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集团是湖北省文明单位,获全国五一劳动奖。
集团在资本运营方面具有较强的资本运营能力。开展股权运作、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四大业务。当前资产78亿元,旗下信成(北京)投资管理公司具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先后投资设立了中国水权交易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等多家企业。
集团在新能源领域投资运营经验丰富。开展水利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开发三大业务,控股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约100万千瓦。
集团在水利水电、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备较强技术服务实力。拥有工程总承包、建设管理、咨询评估、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移民监督评估、招标代理等全产业链条,是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一大批国之重器的重要参建单位。
集团为流域或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具有污水处理及生态环保专利技术,自主研发污水处理设备,提供河湖长制管家服务。开展水生态文化、水文旅产业融合等业务,提供河湖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开发、咨询和建设服务。
集团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千人,取得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00余人;持有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职工600余人次。具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甲级资信等证书。
集团实施资本和技术双轮驱动,坚持“服务流域经济促进绿色发展”的企业使命,认真履行长江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打造一流现代水利企业集团。扬子江工程咨询公司、长江委工程建设监理中心、长江工程勘测设计公司、长江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是长江水电集团的分公司;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生态(湖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长江水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长江水电集团拟公开招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缺勿滥。
(二)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79号)、《水利部人事司关于规范水利部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事综〔2015〕21号)和长江水电集团《关于规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制度(修订)》(长水总﹝2018﹞100号)执行。
(三)公开招聘采用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在线心理测评、现场面试结合应聘者平常一贯的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设置公开招聘岗位28个,招聘人员45人。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1《长江水电集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含择业期以招聘计划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及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
应聘者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并在毕业时能顺利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因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报到人员,最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不予录取。
2.所学专业
应聘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2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有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研究经历或取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有授权发明专利,年龄可放宽3周岁,即大学本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集团所属单位招聘计划中对年龄已提出明确要求的,已标注招聘对象含择业期的,按照招聘计划执行。所属单位招聘计划中未注明年龄要求和择业期的,年龄根据(1)确定,招聘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心理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一)信息发布
通过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委信息网(http://10.6.83.46)、长江水电集团网(http://www.crhdc.com.cn/)、具有相关专业优势的高校校园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0日。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27-82926429/82927742。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意向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2)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校方核实盖章的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5)《长江水电集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6)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如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需要提供扫描件;
(7)需要放宽年龄限制的应聘者,需另外提供从事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及有效证明。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除提供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相关院校或部门开具的2022年度具有派遣资格的证明文件等)。
请应聘者登陆cjsd.psyc.work注册,直接上传上述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表上应聘者需要亲笔签名。应聘者须如实提交信息和材料,如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评
应聘者参加长江水电集团指定的在线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成绩满分10分,4.5分以下淘汰,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心理测评4.5分及以上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心理测评分数按照百分制折算后,再按照20%权重计入测试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长江水电集团用人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心理测试情况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者开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博士的岗位除外),集团所属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名额。
(五)面试
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长江水电集团网站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面试前应聘者需要带网上提交资料的原件,接收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核有效证件原件),并签署真实性承诺。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集团所属用人单位也可选择网络面试。面试具体时间、网络或现场面试方式及相关事项由集团所属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测试总成绩计分规则:
测试总成绩=心理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80%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计分规则,对应聘者测试总成绩进行汇总、计算和排序,测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对于招聘岗位的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相近的,可由集团用人单位结合应聘者意愿和招聘岗位要求,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在集团范围内进行调剂。
面试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甲医院或长江医院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人选学校所在地为武汉的,采取到学校实地考察的方式。学校所在地为湖北省内或省外的,可采取现场考察或函调等形式。考察主要了解核实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专业能力情况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研究决定
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长江水电集团审批同意后,开展集中公示、实施聘用。
(九)公示
长江水电集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电集团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拟聘用岗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专业等。
凡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发生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确定是否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集团分公司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长江水电集团签订《三方协议》,待正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劳动合同。集团子公司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待正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后续管理
(一)劳动关系。集团分公司聘用的人员,由长江水电集团与应聘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合同到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决定继续聘用的,报集团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子公司聘用的人员,劳动合同由子公司自行签订并报长江水电集团备案。
(二)试用期管理。应聘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享受应聘岗位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薪酬福利。应聘者到岗后,薪酬福利按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制度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长江水电集团2022年公开招聘采用滚动方式进行,对未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随时进行补招。对于应聘者较少、难以形成竞争局面的岗位,集团所属单位可结合应聘者人数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应聘者。
(二)应聘者报名成功后,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定期查看长江水电集团网(http://www.crhdc.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招聘不安排补考,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应聘者在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水电集团所属用人单位承担。
八、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长江水电集团监察审计部实施全过程监督。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长江水电集团监督组织:监察审计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2927253
报名材料投递网址http://cjsd.psyc.work,二维码地址: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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