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中,以下考生在笔试环节存在“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的违纪违规行为。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告知之日起2日内向我院电子邮箱(rskscjfc@163.com)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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