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公证处是东西湖区司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法人单位。因公证工作发展需要,经东西湖区司法局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6名。为严把人员入口关,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公证员助理6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热爱政法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4、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善于沟通,服从工作岗位安排;5、身体健康。
(二)报名具体资格条件:
1、专业不限;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公证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东西湖区司法局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并委托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20日──0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5日中午12点整)
2、报名地点: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公司(东西湖区三店海景北区502-5,邮政储蓄银行马路正对面)
3、咨询电话:027-8308520083083868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及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5、资格审查。由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用工单位对报名资格予以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6、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7、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招考岗位相关知识等。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迟到半小时后不得进入考场。
3、考场由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安排,提供试卷,组织监考人员、评分人员。笔试采用考用一致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
1:3的比例一次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有并列的,依次取足;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由武汉市晟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网上公布或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人员,如出现面试人员缺考将视同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3、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如有需回避情形应主动回避,主考官原则上从考官组推荐确定。
4、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有效分的平均分;
5、面试考场设立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核分席、监督席。面试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分开设置。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1.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和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优
先。如无法按优先排序的,加试笔试确定。2.体检委托相关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在指定报到上岗时间,个人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未报到上岗,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依据综合成绩高低、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东西湖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后,由东西湖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公证处按规定执行。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由公证处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公证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的空缺,可在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若新招聘人员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书方可办理岗位认定,签订劳动合同,其毕业证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要求招聘工作接受东西湖区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和辖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有关投诉或反映,由区司法局政治处调查核实后及时处理,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其他
如出现新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发生空缺的,充分运用本次招聘成果,在当年内从入围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予以递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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