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从事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侦查、反电诈、社区警务、新媒体宣传、文案助理等非执法岗位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男性,20至35周岁(2000年6月31日以前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在4.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2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保密意识;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和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无犯罪行为和严重违法犯罪记录;
(四)学历要求:
1、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侦查助理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学、刑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法医学(医学检验)等专业和相近专业者,或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2、反电诈、社区警务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通讯管理、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优先考虑。
3、新媒体宣传、文案助理岗位: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传播学、广告学、新媒体专业及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专业技能:
1、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侦查助理岗位:经培训后能熟练应用刑事技术科学方法、对现场进行勘查、分析、检验刑事物证、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的能力。知晓刑法、刑事侦查学、现场勘查、刑事影像学、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学、刑事化验学、刑事侦查技术、法医学(医学检验)方面的知识,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2、反电诈、社区警务等岗位:具备良好的理解沟通能力,熟悉互联网,具有数据收集、数据分析、信息研判、网上追踪等方面的知识、素养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了解基本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WORD、EXCEL等基础办公软件。
3、新媒体宣传、文案助理岗位:具备良好的文案能力、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基础办公软件。对于新媒体宣传还应具备对文案信息进行编辑处理的能力,掌握新媒体终端软件应用,具有照像摄像技巧,能进行图片编辑、视频剪辑、PPT制作以及相关计算机软件的操作技术;对于文案助理需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公文写作能力,从事起草公文材料、宣传稿件等工作。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4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青山区建设一路99号,金鹤园小区大门对面)。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的方式为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则上应聘者需武汉市户籍,但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侦查助理岗位可不受此限制。应聘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侦查助理岗位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效的武汉市居住证/暂住证)及学位、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报名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本人户口(武汉市居住证/暂住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需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结果报告1份),4张近期正面免冠同版2寸彩色照片。如是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及复印件1份。报名者请按以上要求携带证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登记,填写报名表。
(2)已就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3)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报名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等。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1、10米×4往返跑,标准小于或等于13.4秒;
2、立定跳远,标准大于或等于1.97米。
(三)体检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增加新冠肺炎核酸、血清检测肺部CT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等。
(五)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的体能、文化考试的总成绩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三、正式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工作。
(二)管理方式: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在公安机关协助民警或在民警带领下开展非执法性质的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侦查、计算机网络维护(通信管理)、新媒体制作、文案编辑、治安巡逻、视频监控、社区警务等工作。合同期间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依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晋升级别工资、给予奖励工资等。对公安机关决定不继续聘用的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考试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人均月工资待遇3180-468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入职后依据工作年限、学历发放层级工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实行相应级别奖励工资制度。已入职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伙食补贴、年节费、节日物资、生日慰问等福利。
咨询电话:18062149322 86385889
联系人: 曹警官 俞警官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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