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3 11:59:56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地铁7、8、27号线直达南北校区。学校现有70个招生专业,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外语、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旅游与酒店管理、职业网球、财经、计算机与电信工程、汽车技术与服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11个教学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省共10所,我校排名第8)、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百佳优秀继续教育培训院校、全国高职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学校、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湖北省首批教学诊改复核院校;是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职业教育国际交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职教社湖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示范、骨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省级以上重点品牌、特色、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大师工作室等教学标志性成果50多项。2016、2017年度连续入选中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入选教学资源50强。获评2014-2016年度省级“平安校园”、2018年度四星级平安单位、市文明单位和市“五一劳动奖状”,2015、2016、2017年度连续获得市党建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居全省第2名;在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等权威发布的全国1423所高职高专学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排名逐年上升,2020年跃升至129名,全省第7,并被评为五星级院校,全国高职院校综合类排名34名,全省第1。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14个,拟招录人事代理人员共20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核结果(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应聘本单位其他岗位。报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的,7月10 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报名确认(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24:00)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免笔试手续办理。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占用面试指标。符合免笔试条件者,请务必于2020年7月22日前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教育理论。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比例为1:5。经审核,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南校区)行政楼926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④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各类证书(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⑤在校学习成绩单(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⑥兼职或就读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材料内容不全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面试

面试初定2020年8月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辅导员岗位采取案例分析、回答问题、才艺展示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3)行管部门相关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下一位应聘者进行体检。

七、登记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管理相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进行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待遇

参照学校人事代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度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向老师,霍老师;咨询电话:027-88390665,81805267,81805061。

4.其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5.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附件列表:

1.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度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数学学科知识.zip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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