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网格化工作,规范街道大队网格平台建设,根据《关于改进社区治理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武发〔2014〕4号)及“1+10”文件、《东西湖区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综办〔2017〕19号)、《区政法委关于调整2020年度综合网格及网格员配置规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长青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经请示区综治委、区人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并经街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大队(非选举型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工作职责和数量
长青街(吴家山农场)大队网格员30名左右(视报名情况核定最终岗位数)。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招考范围:具有东西湖区户籍的居民、在长青街道及周边居住的居民、长青街机关和基层单位的聘用人员。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之前,专业不限,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基层工作。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笔试和面试分数折算后形成的总分后另加5分,具有专业技术证的(如会计证、技术员证等)可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并参与计算。
三、招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五)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西湖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报名者携带3张近期免冠2寸彩照,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或者社区大队出具的居住证明),党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党员身份证明、转业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并提交《长青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大队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由长青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考条件负责资格初审,报送长青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资格初审通过后,由长青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第三方提供的指定网站上下载准考证,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在街机关和大队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考试
大队网格员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30日,地点在东西湖区职校,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指定网站下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题。
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面试由第三方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按照笔试人数与招录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方法计算考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体检:由长青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小组应为2人以上,包含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为考试(含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小组应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对考察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出具书面材料。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录取人员名单,报区综治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并在长青街道办事处机关和所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区有关部门备案。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四、招考纪律
报名参加公开招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反馈)填报虚假个人信息或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街道从事公开招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长青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212893(长青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钟作为。
监督电话:83242603(长青街纪工委),联系人:游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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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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