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长江委批准,长江委水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简称:社会招聘)2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昆明、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上海。长江委水文局是为国家水利事业和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原则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缺勿滥。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拟招聘人数的2倍,若低于2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优先考虑当地户籍。
三、招聘岗位
2020年长江委水文局社会招聘23人。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江委水文局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社会招聘)》。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岗位要求为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且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且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
4.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6.水文测验及河道勘测、船舶岗位涉及野外或水上作业,男性适合,会游泳者优先。
7.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11月25日起在长江水文网及相关网站公布招聘信息,水文局2020年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江水文网随时发布。
六、招聘程序
长江委水文局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招聘)工作拟于2020年2月左右开展,相关事宜在长江水文网另行公告。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江水文网(www.cjh.com.cn)公开招聘专栏,从网上提交报考申请,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水文局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长江水文网公开招聘专栏查询是否通过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不再接受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缴纳报名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鄂价费[2005]266号),每人收取报名及考试费50元。
(四)现场资格审核。为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笔试前一天将在各笔试考点由人劳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本人提供1寸彩照1张,现场发放准考证。如果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时,该报考人员将不能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在职或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所在单位的解聘合同或同意报考证明,涉及到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历需放宽年龄要求的,还应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长江水文基本概况及水利、水文基本知识等内容、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地点、时间及规则:依据报考岗位所在地域分布,设置武汉、南京等笔试考点,原则上考生应按分配的考点参加笔试阶段的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水文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如果某岗位没有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时,该岗位空缺。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第三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通过合格线考生不足3人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可在长江水文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通过笔试的考生在各面试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5-30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分。
(六)考核及体检人选确定。依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对初步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到其学校或原用人单位外调或函调的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体检。考核合格人选在水文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录取。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江水文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备案,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文局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聘用人员属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录取人员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长江委水文局人事劳动处
电话: 027-82927765、027-82829618
单位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单位网址:www.cjh.com.cn(长江水文网)
单位邮箱:cjhgkzp@cjh.com.cn
九、招聘工作监督
由上级人事部门、水文局监察审计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长江委水文局监督组织:长江委水文局监察审计处
举报电话:027-82829612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919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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