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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我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全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共45个事业单位,98个招聘计划。具体单位及岗位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其附件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0日17: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2、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7:00。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1、招聘单位审核资格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人员自行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月21日9:00至27日9:00。
打印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随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22-3228567)。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若遗失准考证将影响其他后续工作。
(五)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除外)。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随州市人社局核准,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和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六)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参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9年9月30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得报考本次公开招聘。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七)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并经核实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笔试类别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试卷形式为五类,每类试卷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和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人社部门核准)。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主管部门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
(三)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成绩权重与考试成绩相关说明
(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二)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Pide;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9月30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仅限招“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除外)。
“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符合加分条件的“三项目”人员,应下载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审核表》(见附件),送服务项目所在地县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9月26日前送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7个工作日),各主管部门于2019年10月18日前报人社部门落实加分政策。报考仅限招“三支一扶”人员岗位的,应下载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审核表》,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
(四)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市人社局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可按考生成绩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备案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正式审核备案。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招聘结果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学历人员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可以报考。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学生,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二)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教育部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需咨询的可与市人社局联系,咨询电话0722-3235613。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咨询的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
2、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审核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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