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武汉市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招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2 00:00:00

  一、单位简介

  机关服务局成立于1991年,是具有长江委后勤管理、保障、服务职能的副厅级事业法人单位,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要承担长江委机关大院及自管小区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节能、爱卫、计生、绿化、交通安全、房产房改、治安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委在汉小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专业审核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008版)、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后勤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吃苦耐劳,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五、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机关服务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9年5月20日至6月5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5日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7-82829565。

  报名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机关服务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江水利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长江委机关服务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初审合格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电话:027-82829565,027-82820310;市内有公汽24、543 、地铁3号线、8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应聘者须提供 1寸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如果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该应聘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单位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若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比例缩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时间:2019年 6 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中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若参加笔试人员少于5人,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2019年 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中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40%和面试60%权重计分。

  (五)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机关服务局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机关服务局通过现场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经体检或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经机关服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

  八、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解释和监督

  本公告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由长江委人事局和机关服务局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机关服务局纪委电话:027-82828372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委人事局电话:027-82820919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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