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单位 |
岗位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华中科技大学 附属幼儿园 (主校区幼儿园) |
幼儿教育岗 |
负责幼儿教育教学、日常保健与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
3 |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能履行教师义务,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善于沟通与合作,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具有教师资格证,幼儿教育岗须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5.幼儿教育岗: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全日制统招大专学历(须具有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 招聘程序
1.邮件报名:请应聘者于2019年5月19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建议合成为一份PDF文件)、《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格式,见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personnel@hust.edu.cn。邮件主题、《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格式)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均命名为“应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通过邮件附件发送,勿使用外部链接。
不按规定格式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时,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本次招聘工作。
3.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程序。
4.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5.体检,公示。
6.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网址为:http://hr.hust.edu.cn/
2. 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排序依次递补。
3.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
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主校区幼儿园:范老师,联系电话:027-87559045;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