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9 00:00:00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共4个岗位,其中:知识产权纠纷调处(维权)员4名,知识产权预审员(工业设计)4名,知识产权预审员(汽车机械)3名,网络维护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2019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匹配度确定,对所有报名人员执行同一标准。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1、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 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然后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二)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2019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9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2:00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费50元/人)。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报名确认后,对未达1:3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工作需要、报名考生素质情况决定。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考生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未达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体检、考核资格,不予聘用。合格分数为同组面试考生(同一考场、同一题本、同一考官组)综合成绩的平均分。

  1、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本公告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7-84490005 027-84852366

  027-84733612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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