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需求及招聘对象
1.岗位需求: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信息技术 |
招聘人数 |
12 |
8 |
1 |
2 |
2 |
2 |
2.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育人意识、团队协作和追求卓越精神。
3.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
(二)资格条件
A.应届毕业生
国内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9年8月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23周岁以内、硕士生26周岁以内、博士生原则上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B.在职教师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具有县(区)级以上重点小学3年以上任教经历。
省特级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艺术、体育教育特长突出,有带队参赛或专业基本功比赛市级以上获奖经历的教师等可适当放宽相应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应聘人员登陆下载填报《华中师范大学附小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相关资料于2019年5月5日前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07407593@qq.com)。文件命名为应聘学科名称+应届或在职+姓名(表格和材料清单见附件一、附件二)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参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三) 组织考核
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职业基本功和专业基本功。
(四) 公示结果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名单。
四、补充说明
1.拟录用人员由华中师范大学组织签订人事派遣合同,聘期内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岗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及聘用方式。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请关注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网站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冷老师(附小) 电话:17762556010(仅限工作时间)
宋老师(附校办) 电话:67868065
程老师(人事部) 电话:67863251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华师人事部官网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