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武汉轻工大学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128人)
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00

  武汉轻工大学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自1951年建校以来,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现已形成了以轻工食品类学科为特色,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格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学校将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薪酬待遇,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共创美好未来。

  一、特聘岗位人才引进

  (一)学科范围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畜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设计艺术学、护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等所涵盖学科。

  (二)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治学严谨,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热心为学校服务。其他具体条件要求按国家及湖北省人才项目条件执行。聘期一般为五年。

  (三)特聘岗位与聘期待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其他同等条件人员。

  待遇面议。

  2.“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入选者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其他同等条件人员。

  待遇:年薪120万以上;住房、科研配套费、实验条件、团队等面议。全职引进的安排配偶工作。

  3.“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其他同等条件人员。

  待遇:年薪70万以上;住房、科研配套费、实验条件、团队等面议。全职引进的安排配偶工作。

  4.“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

  待遇:月薪15万以上;科研配套费、实验条件、团队等面议。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湖北省“百人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外专百人项目入选者;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其他同等条件人员。

  待遇:年薪50万以上;科研配套费、实验条件、团队等面议。全职引进的购房资助款60万元。

  6.湖北省“百人计划”青年百人项目入选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青年博士;其他同等条件人员。

  待遇:年薪30万以上;先聘后评教授岗位;购房资助款30万元;提供相应配套建设经费。

  7.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

  待遇:年薪20万以上;先聘后评副教授岗位;购房资助款10-20万元;提供相应配套建设经费。

  二、专任教师岗位招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热爱教育事业,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任务。

  2.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一般不低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为博士教授45岁以下,博士副教授40岁以下,博士35岁以下;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6个月以上)、科研实践或工程实践等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极个别特殊专业招聘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以下,硕士副教授35岁以下,硕士教授45岁以下。

  4.具备与相应岗位(含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三类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履职和教学科研能力,具体条件按各学科(专业)相应专业标准执行。科研为主型岗位如遇特别优秀,且突破上述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的特殊人才,可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的程序,按照“一人一议”政策引进。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学科(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博士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租住两室一厅周转房,并发放3年租房补贴2000元/月;提供购房资助款和科研启动费;海外博士和具有连续两年海外学习研究经历的优秀博士可先聘后评为副教授;优秀博士申报湖北省“百人计划”青年百人、 “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等人才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特聘岗位待遇。

  (四)聘用制度规定

  实行首次三年试聘制度(列入事业编制)。按相应岗位类型与学校签订三年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到相应级别岗位。对考核不合格(含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违反学术道德等)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聘期任务以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三、应聘方式及所需材料

  1.特聘岗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引进计划指标限制,随时启动引进程序,请将简历以附件方式通过邮件发送至rsc501@whp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高层次人才类别”。

  2.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请将应聘材料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whp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学院”。应聘材料包括:《武汉轻工大学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论文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分区)。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梁老师+86-27-83955541

  人事处主页:http://rsc.whp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whp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23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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