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湖北京剧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00:00:00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京剧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省京剧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年龄要求详见《湖北省京剧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见《湖北省京剧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9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湖北省京剧院办公室受理(网上报名周六、周日正常进行,现场报名仅法定工作日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2019湖北京剧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3-26 10:07:57 来源: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2019年3月26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指定邮箱:bgs2531@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号湖北省京剧院306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7—87296728(吕老师、张老师)。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者需填写《湖北省京剧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将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和其他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现场报名者需填写《湖北省京剧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和其他所需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上午9:00至2019年4月12日17:00,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号湖北省京剧院306办公室。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表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现场表演面试试题结构:①自选表演节目1道,分数占比为40%。②指定表演节目1道,分数占比为60%。现场表演时间按12分钟掌握。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省京剧院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京剧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指定表演节目分数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省京剧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湖北省京剧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社厅网站、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省京剧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省京剧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296728(湖北省京剧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741262(湖北省京剧院纪委)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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