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辅导员12人(男、女各6人)。
2.文秘岗1人。
3.财务管理岗2人。
二、招聘条件
(一)辅导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二)文秘岗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3.具有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政策调研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热爱文字工作。
4.年龄不超过28岁(1991年4月1日后出生)。
(三)财务管理岗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较强的服务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正派,工作踏实,有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
2.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学历或有高校财务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3.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
4.具备较好的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1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党纪党规、校纪校规重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人事代理制,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进教师首聘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首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合格者,学校与其续签合同。录用人员应在所聘岗位上工作6年后方可申请转岗。
2.聘期内享受与校内事业编制职工同等薪酬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
3.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按教师职称、管理职级享受双线晋升政策。新聘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学生公寓住校和集中办公,承担相应值班任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2019年3月16日至22日16:00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pbm.hue.edu.cn),按照系统内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一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填写信息须真实、完整;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3.现场确认。通过初审者按公告通知时间持下列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复印件。
(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如系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辅导员工作经历指在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干部指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4)其它材料(主要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应聘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现场确认需提交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核对确认。
五、考核程序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名单和笔试通知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辅导员岗位根据男、女应聘者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和面试通知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总成绩按笔试40%权重、面试60%权重确定,根据招聘职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序优先。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3.综合考察: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组成工作小组对个人档案资料及个人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体检: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公示: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事项
1.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27-87943682。
2.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侃老师 联系方式:027-87943806
学校地址:武汉市高新二路129号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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