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上半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上半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详见《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上半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6号教学楼3楼6306室,联系电话:8758884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简历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I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资格审核
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面试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校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工会及社会公开监督。
(一)笔试:
报考辅导员岗位工作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辅导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它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分为试讲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1.试讲考核:报考教师岗位工作的应聘者直接参加试讲考核。各教学部门成立试讲考核专业组,负责对应聘教师者基本理论知识、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教学技巧进行考核。
试讲程序:(1)自我介绍。
(2)教学能力考核:内容要求提前告知应聘者。对从事高职教育教学的岗位还应设置实践技能考核环节。
(3)答辩:由考核专业组专家提问(不少于2个问题)。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2.结构化面试:除报考教师岗位工作的应聘者均参加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体检
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实施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事处对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意见》(人社部35号令)规定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87588841(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87588846(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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