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20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0 00:00:00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才引智专项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范围为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石油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地质局所属的地质职工医院不受上述招聘范围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受理。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报名时间:考生应在2019年3月8日17:00至2019年3月28日17:00内向各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报考申请。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4.报名要求详见湖北省地质局网站

  5.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但如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招聘单位报经省地质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6.专业知识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专业知识考试

  1.考试时间:各招聘单位应于考生报名结束后3周内完成专业知识考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专业知识考试通知书。

  2.考试方式:可采取笔试、面试、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及工作实绩等。

  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应不低于70分。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应不低于60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招聘单位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专项公开招聘综合知识面试考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根据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考生的成绩排序确定。因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导致无法确定综合知识面试入围人选时,该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均入围;不足1:3的,按照实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数确定。

  (二)综合知识面试

  综合知识面试工作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各招聘单位及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参加省地质局一个招聘单位的综合知识面试。

  实际参加综合知识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合格线应不低于70分;比例大于1:1的,合格线应不低于60分。综合知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考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30%、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占70%计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选按照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时,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地质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北省地质局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地质局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湖北省地质局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7-85863060

  监督举报电话:027-85831110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00。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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