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4 00:00:00

  一、单位简介

  河湖与建安中心作为水利督查工作的支撑单位主要承担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承担流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技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担长江流域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督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等工作,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流域内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承担流域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安全监测的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及考核工作;负责防汛机动抢险队工作、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岗 位

描 述

招聘人数

专 业

学历学位

其它

招聘

方式

用人单位及部门

备注

1

人力资源岗

专业技术

从事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1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笔试

+

面试

办公室

 

2

财务管理岗

专业技术

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1

会计学、财务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计划财务处

 

3

水利督查岗

专业技术

从事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1

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督查中心

野外作业,条件艰苦,任务繁重。

4

质量监督岗

专业技术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1

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质量监督中心

野外作业,条件艰苦,任务繁重。

5

河湖保护(1)岗

专业技术

从事河湖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

1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河湖保护中心

野外作业,条件艰苦,任务繁重。

6

河湖保护(2)岗

专业技术岗

从事河湖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

1

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河湖保护中心

野外作业,条件艰苦,任务繁重。

7

安全与稽察岗

专业技术岗

从事水利工程安全与稽察等工作

1

安全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安全与稽察中心

野外作业,条件艰苦,任务繁重。

  注:1、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持有相关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要求均为全日制学历。

  4、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要求为相近专业。

  四、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9年3月1日——3月18日在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发布。

  七、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3月18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

  报名时一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河湖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组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初审合格者请于2019年3月22日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解聘合同)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电话:027-82828640,027-82828405;市内有公汽24、543 、地铁3号线、8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进行资格确认,同时请提供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少于3人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其中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考试

  经资格审查、确认,招聘岗位资格合格者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并通知应聘者。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

  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录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2019年3月23日18:30前发布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4、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委河湖与建安中心承担。

  5、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考核时间为2019年4月上旬。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河湖与建安中心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河湖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河湖与建安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上旬。

  受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首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与建安中心办公室,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469

  联 系 人:刘家栋

  Email: cjwzgzx@sina.com

  九、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

  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 027-82926216

  长江委河湖与建安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8506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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