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城区各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0人,男女按照1:1的比例招录。
2、蔡甸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蔡甸区)2人,男女按照1:1的比例招录。
一、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务专业优先;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有较强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电脑打字熟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点击“考试报名--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初试及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及体检
1、拟聘人员需按规定参加政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政审合格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标准执行。凡出现本人放弃、不按规定项目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在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提供工作餐等一系列完备的福利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流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
(三)咨询电话:027-83889533(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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