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水土监测站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属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二级机构,负责在流域内履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开展和承担水土保持监测,评估、预测,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等工作,以及组织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工作,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考试、结构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应聘人员条件 |
招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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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其他 |
|||||
1 |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研究 |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研究、科研、科技推广等工作。 |
2 |
测绘科学与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相关专业。 |
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
硕士、博士期间发表过SCI文章(第1作者)或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
面试 |
2 |
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岗 |
从事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咨询、评估等工作。 |
4 |
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生物学(生态学)等相关专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无 |
笔试 + 面试 |
四、应聘人员条件及聘用后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分别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水土监测站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委托长江委人才中心实施,招聘人员信息于2019年2月21日至3月8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至3月10日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7-82828640。
报名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根据报名初审情况,若初审合格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比例缩减招聘岗位,并予公布。
(三)资格审查
由水土监测站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19年3月12日前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核实考生的相关信息,笔试前一天(2019年3月15日)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人:郭成立;联系电话:027-82828405,027-82828640;市内有公汽24、543 、地铁3号线、8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证明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供 1寸彩照1张)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岗位招聘和录用程序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程序按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9年3月16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当日晚上20:00前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考参加面试。
2.面试
时间:2019年3月17日。(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研究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为每人25分钟。
3.考试总成绩
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和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 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招聘工作组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到其学校或原用人单位外调或通过函调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者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经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水土监测站承担。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长江水利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等。
八、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于接到通知的半个月内报到,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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