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公告(10人)
发布时间:2019-02-14 00:00:00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监察协管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有较强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电脑打字熟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正式录用后,基本月薪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的1.5倍(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入职即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生日卡等职工福利。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下午16:00截止。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rcgs98@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劳动监察协管员+姓名”,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存在学历、工作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咨询电话:027-65528521余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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