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25人(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岗位特点
负责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案卷整理、归档及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司法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法学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放宽条件: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者,不限专业。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18日09:00至2023年10月24日17:00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首页点击相应横幅图片,进行报名(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25日12:00至2023年10月27日18:00登录湖北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及速录测试通过入围录用。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湖北人才网的最新公告。
六、职业技能测试
参加笔试考生方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录入测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的速度及正确率,要求每分钟不低于40个字,正确率不低于90%。职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当天下午举行。
七、资格复审
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适时在湖北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事宜通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情况的,按笔试成绩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
对于招聘人数与入围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九、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主要对报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有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是否为失信人员等予以审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包含五险一金、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洪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考试主办方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书籍,请不要轻信任何虚假宣传,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建立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才储备库。对完成笔试和面试且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但未被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总分排序进行人才储备管理,储备周期为一年(从首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算一年),一年后,所有人员储备资格自动取消。当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储备人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分批次进行体检、考察、聘用等各项工作。
6.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520151、027-81737601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7257510、027-87315615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09:0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7日
原始标题:2023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Content?batchId=1714127862619709442&fcode=whh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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