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3年武汉市部分事业单位江汉大学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3-09-28 11:46:25

各位考生:

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于9月26日发布,我校即日起启动参加笔试岗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岗位代码230011300062、230011300075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入围1:3比例,岗位代码230011300076-230011300085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入围1:5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资格复审时间

地点

230011300062、

230011300075

10月8日上午9点—10点

江汉大学行政楼403

230011300082—230011300085

10月8日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3点30分—15点30分

江汉大学师生活动中心101

230011300076—230011300081

10月9日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3点30分—15点30分

江汉大学师生活动中心101

入围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可从学校2、5号门刷本人有效身份证步行入校。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个人简历;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根据岗位学历学位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未毕业考生提供本科及以上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校院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技术资格、技术等级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用工形式、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并提供相应工作阶段的社保参保证明(带社保经办机构红色公章及有效期内的验证码)及聘用合同);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请考生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向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向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发放《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者或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资料应真实有效,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拟于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

邮编:430056

人事处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027-84785026 、027-84225406

学生处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 027-84798613

邮箱: rsc@jhun.edu.cn

 


原始标题: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二)

文章来源:http://rsc.jhun.edu.cn/8f/20/c2437a167712/page.htm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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